但是新主人再給別人就不見得非得多個Lots給同一個人。
比如,寧大人的情況是,Grant Deed是把Lot A(房子)和Lot B(土地)同時給寧大人。一旦這兩個物業歸了寧大人,他可以分開賣,這跟國內房產證不是一個概念。
當然,把一個Lot 分為多個Lots是另一個概念,需要到city去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