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謝樓上朋友建議!我也覺得請律師有點誇張。。。

來源: 2024-03-30 23:19:3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確實如你的經驗所說,請律師也許人家還覺得這個案子太小不值得接呢,為了減少大家的麻煩和避免雙輸,目前想先試試嚷PM再和房東溝通一下,說我們願意退還至少一半的押金,他還不同意,也隻能嚷PM去法庭見了,畢竟她是代表我們的PM,對吧?想著萬一PM怕麻煩不願意去堅持請律師代理,咱要如何回應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