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雙方都知道30天的法律規定(過去不知道的現在知道了),那就鬥智鬥勇吧。

來源: 2024-03-23 11:59:07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長期離家的屋主,離開前多一件事,請教律師如何防止此類頭疼的事。更要低調回國,在網上顯擺在國內的吃喝玩樂,在歐洲的旅遊照片,是否應該小心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