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上寫了緊急狀況我可以擅自進入。一般修理,如果房客不能在家我可以進屋修理。如用contractor,我會陪同。房客同意。但她不執行合同,隻有她在我才能進去。她是上班族,我無法安排時間。
看來以後要發24 hour entry notice,如果她不同意怎麽辦?我或者contractor不能老看她的時間吧?
這種房客第一次遇到。她兒子說她有trust issue.. 請出招如何對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