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理解

來源: 2024-02-21 17:37:4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刻意隱瞞屬個體犯罪行為,保險公司不應該保。類似於,有人買了房屋保險,他家狗咬死人了,房屋保險賠,他殺死人了,個人犯罪行為,房屋保險不賠。

我也不知我的理解對不對,其中確實有差別。

我以前買保險時知道,在自住房保險裏有專門一項,就是保有人誣告。出租房沒這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