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各位老房東個問題:
想以自住的名義買個出租房, 過戶後出租, 會不會驚動貸款公司,引來大麻煩? 有朋友說, 問題不大, 銀行最關心的是按時付款。
我現在最擔心的是怕驚動銀行, 尤其如果地稅和保險費包含在貸款裏。 房出租了肯定要把自住房保險換出租保險, 保險premium 變了,銀行會過問是吧?
還是說, 我在貸款時候就買出租房保險,銀行會不會隻知道保險的COVERAGE和premium, 不知道我是自住保險還是出租房保險?
謝謝各位前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