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眉做的很合理,讚一個!我家的小“公寓”都是租給一個學生,(8個月或最長2年)離開是自然規律,所以沒有漲租的麻煩。我

來源: 2024-01-24 04:26:4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我以前幫(不在本地的盆友)管過5年出租房,上下兩個單元,群租,也是故事多多。不過那時BC還許可定租租期完後趕房客,做房東(或偽房東)比現在容易不少。另外新冠之前BC省最高許可漲租是通貨膨脹+2%,之後隻是通貨膨脹了。 所以同情現在房東的不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