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然我承認在美國的10多年,失去了在中國賺錢的黃金機會,但是既來之則安之,回饋社會是我作為美國公民的義務和責任。平時我盡量參與一些力所能及的義務勞動,捐助錢款和衣物。P2每個月捐款給教會400刀。還有什麽其他的途徑可以更好地幫助其他美國人?到west virginia領養窮人小孩?
我想聽聽大家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