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教下各位有經驗的地主,小地主第一次碰到難纏租客。我有個不怎麽好的區的租客因為最近沒交房租,通知他租約到期搬走,他倒是總算按時搬走了,但是還欠大約2個月租金(deposit不退的話),房子裏麵也弄得很髒。請問這種情況應該處理?想請教下律師但是很難聯係到,自己不知道還能做什麽嗎,還是這種情況一般直接止損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