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幾個房子留給孩子們的時候都付清了,我希望能給他們一個被動收入,不至於丟了工作沒錢買吃的沒地方住,我想寫50歲以前不能賣房,50歲以後他們可以自己決定,這個年紀應該不會亂花了。
我這種規定對他們有沒有什麽潛在的隱患?你們有這樣寫嗎?
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