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助:國內遺產繼承和資金轉移1背景介紹
母親突然去世。我在加國安省。據我姐說,我媽口述遺囑是:現金存款大概150萬人民幣姐妹一人一半。我姐未提及任何其它財產。我媽走的突然,現在所有一切掌握在我姐手中,包括我媽的手機和電腦密碼,房子,銀行文件等。
表麵上是我姐幫我媽養老,其實是我媽幫她養家。我父親在我十幾歲時去世,那時我姐已成年。我姐從小自私,獨立性差,很會情緒勒索。而我剛好相反,獨立懂事從不埋怨,以前總被父母情勒或道德綁架。從小我姐通過父母,奪去了很多屬於我的資源和利益。十幾年前,我受夠了,來了加國,再也沒回去。
我媽常年表達對我對的虧欠,總想彌補我,尤其是我這些年我得了大病後。但她總是對我輸出她的情緒垃圾,說白了就是情勒。所以我都婉拒她的所謂的幫助。
坦白的講,即使所有財產一人一半,我都覺得對我不公平。以我媽對我虧欠的程度,我不相信,她隻給我現金的一半。而且,我認為,我媽除了人民幣應還有外幣。雖然我媽很想彌補我, 但我媽向來的"辦事不力"是讓人可以失望到哭笑不得(嚴重的性格方麵的缺陷)。所以她沒把遺囑事先立好,我一點也不意外。
我不指望得到所謂的"公平",也不想為此還回國。我確實需要錢,隻希望在代價不太大的前提下,至少把那75萬人民幣拿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