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問題

來源: 2014-09-09 08:32:49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朋友,女。 在國內和華裔結婚。簽有婚前協議。婚前婚後的財產各歸自己所有。 現在美國威斯康州。男方不給生活費。現想離婚。女方沒經濟來源。現想打工賺錢。

1. 離婚後,是否男方應給提供贍養費。

2. 房產 : 是否女方可以分到一半。


多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