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 問題
來源:
jxx
於
2014-09-09 08:32: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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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女。 在國內和華裔結婚。簽有婚前協議。婚前婚後的財產各歸自己所有。 現在美國威斯康州。男方不給生活費。現想離婚。女方沒經濟來源。現想打工賺錢。
1. 離婚後,是否男方應給提供贍養費。
2. 房產 : 是否女方可以分到一半。
多謝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