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的財產分配,請教老貓

來源: 2014-01-11 16:14:1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來美近五年, 結婚5年半,美籍老公提出離婚,房子是我們一起出資蓋的 ,在兩人名下,有貸款  ,我們都有工作,他工資多一些,因為是退伍軍人,所以有退休金,現在他的工作也有 401K,他提出來將現在兩人存款  平分,之後我搬出去住,他打算賣房子或重新貸款,然後把我當時支付蓋房 的錢給我。他有終身醫療保險,他 還給我買了生命保險;我想協議離婚,想谘詢:
1/ 我應該拿房產 的多少比例?是賣房之後  還了銀行貸款之後一人一半?如果他要重新貸款,是否應該給我房子估計價格減去貸款之後的一半?
2/ 分居後我是否還可以用他的醫療保險?離婚之後是否還可以用?
3/ 他工資加退休金比 我每月收入高,是否應該支付我部分撫養費?
4/ 他的退休金和  401 我們離婚後是否有可能我爭取到部分 ?
5/ 我的是生命保險  是否要求他取消?
6/ 今年的退稅應該如何處理?
還有什麽我沒有 沒有想到的,一定要注意 的請老貓一一指教,不勝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