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發明一款新產品,市場空間很不錯,價錢更是有競爭力.請教:是先注冊,然後去開發產品,

來源: 2012-07-10 14:10:50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還是先把產品做出來,再去注冊(專利)?

因為是新產品,市麵上還沒有,需要新開模具(樹脂或塑料製品),想在美國這邊做,有朋友可有推薦的廠家嗎?怕回國做產品還沒出來,就盜版了.不知道擔心是否成立?

先謝謝朋友們的指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