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現在是H1b,想業餘辦個公司。我知道H1b是可以自己own公司,但不能自己操作。所以我想請已是美國公民的親戚擔任名義上的CEO,實際上還是我自己來操作。這樣就有幾個問題:1.我親戚的專業和公司經營的項目不相關,不知道這是否可以?2.我是否一定需要給他開工資呢?3.他現在和我不在一個州,這個有問題嗎?
我是做化學方麵的,不知道能不能用家庭地址做公司地址呢?多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