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以前我總是捐款給什麽警察fundation,但都是個人

來源: 2010-08-24 13:57:18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名義,一般也就是20刀左右,這次據說是讓我們以公司名義捐,還說1200刀是最低限額,最高限額是5000刀。老公的意思是,縣官不如現管,省得什麽麻煩事,我堅決反對,又不是什麽非法生意,警察能管到什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