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海關總署2010年第33號公告的影響

來源: 2010-07-06 15:47:58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最近,我的客戶說從日本寄往中國的快遞(一塊電路板),遇到快遞公司不收的情況,因為中國收貨的是一個研發的公司,沒有辦理進出口權。

另外,我google了一下,不少國內進出口的論壇上有人反映受到很大影響。這裏的朋友們有沒有同樣的遭遇?

公告第二條:
二、進出口貨樣和廣告品,不論是否免費提供,均應由在海關注冊登記的進出口收發貨人或其代理人向海關申報,由海關按規定審核驗放。進出口收發貨人是不是就是有進出口權的單位?容易辦嗎?

還看到有人提到海關注冊十位編碼海關商品HS編碼,這海關注冊十位編碼是指進出口貨物的公司的代碼?海關商品HS編碼有免費查的網站嗎?


公告鏈接:http://www.customs.gov.cn/publish/portal0/tab1/info226578.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