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建議

來源: 2009-05-01 01:25:1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如果你覺得證據確鑿,那就寫一封信給郵局的負責人,把所有的證據都拷貝上,讓他們調查。 同時不要再去那個郵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