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加盟店,營業時間是有規定的,必需10小時。

來源: 2009-04-22 13:03:35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原店主是開12小時,我們一上來就降到10小時。為此,還被顧客投訴過,也被總公司查過,希望我們回到12小時。就這1-2個小時的差別,每天的平均損失是$100,所以一年的損失還是很大的。做生意都是為了賺錢,不過精力不夠,當然還是以活命為主。我們家和你家一樣,我工作,他看店。區別是我工作糊口,他把店當事業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