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說八道吧

來源: 2014-12-13 20:11:40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財產和孩子是離婚時的兩大話題,一般人在商議時,會考慮取舍比例。比如,如果你覺得他會因為你在財產上麵多些謙讓而因此可以在孩子方麵妥協,那你就用這個作為協商條件。至於謙讓多少,完全取決於你們倆的具體情況。隻要他願意開價,說明你們還有商量的餘地。

他聽起來像個大孩子跟你搞逆反,估計被你壓迫太久,終於有一天讓你有為難的時候了。你要麽還是跟他再談談吧?雖然住的不遠,一星期兩天這裏,三天那裏,真的不方便,小孩大人都累,有時候作業需要的東西,忘在一個家裏,有時候明天要帶的要穿的突然找不到,不知道在哪邊。。。這些生活瑣事,聽起來很小,行動的時候非常麻煩。我知道有些人是一個星期這邊,一個星期那邊,或者一個月這裏,一個月那裏,也是頭疼。不是50%的權力問題,是完全在給你們倆找麻煩。這些,律師是不會替你們考慮的。打完官司他們就離開了,而生活的點點滴滴,都是你們自己需要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