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遺失近24克金項鏈,陌生人撿到後稱“看著不像金的”所以扔掉了

來源: 2026-05-25 12:43:1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近日,鄭州的譚女士反映,她早前買了一條23.7克的金項鏈,加上手工費算下來一共是31997元。

譚女士介紹,5月16日下午她到美容院做項目,洗臉時金項鏈不慎掉入水池,監控顯示被另一名顧客撿走。

 

“她把金項鏈拿起來之後反複觀看,拿了一張麵巾紙包進去,然後裝到了包裏。”

隨後,譚女士委托美容院工作人員聯係該女顧客,但對方卻聲稱已經扔了。監控畫麵顯示,該女士拿了一團白色東西扔進了垃圾桶。

譚女士表示,無法確定對方扔掉的是否是自己的金項鏈,也不理解對方為何撿起後又丟棄。

 

當時撿項鏈的女子稱,自己確實撿到了物品,未放回原處確有不妥,但並未占為己有,監控可證明其已扔進垃圾桶。“我撿的那個看著都不像是金的,可以走法律程序。”

美容店工作人員表示,次日早上已經將垃圾桶翻看查找,但沒有找到譚女士丟失的金項鏈。

 

目前,譚女士已經報警處理,下一步將會走法律程序。

 

律師表示,當事人不慎遺落項鏈後,拾得人負有返還義務,且在歸還前需妥善保管。若拾得人謊稱丟棄項鏈、將遺忘物非法占為己有,涉嫌構成侵占罪,應承擔刑事責任;若故意丟棄該項鏈,也需向失主全額賠償。

 

今年3月,鄭州一名女子在路上撿到他人遺失的手機後,非但沒有主動尋找失主或是上交公安機關,反倒因為手機設有密碼、無法解鎖,直接將手機隨手丟棄在路邊草叢,最終導致這部手機徹底無法找回。失主無奈之下將撿拾者訴至法院。

 

最終,鄭州市金水區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判決,要求該女子賠償失主經濟損失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