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美國《移民與國籍法》(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 INA),涉及“道德敗壞犯罪”(Crimes Involving Moral Turpitude, 簡稱 CIMT)而導致不準入境(Inadmissibility)的法律條款主要是:
第 212(a)(2)(A)(i)(I) 條
即:8 U.S.C. § 1182(a)(2)(A)(i)(I)
該條款明確規定,任何外籍人士若被判處、或承認實施了構成“道德敗壞犯罪”(或企圖、共謀實施此類犯罪)的行為,通常將被拒絕入境美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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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麽是“道德敗壞犯罪” (CIMT)? 法律文本中並未給出詳盡的罪名清單,這通常由法庭判例和行政解釋來界定。一般指具有“卑劣、邪惡或腐敗意圖”的行為,違背了社會的基本道德準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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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類別: 欺詐、盜竊(帶有永久占有意圖)、涉及嚴重暴力或惡意傷害、特定性犯罪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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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典型類別: 簡單的過失犯罪、酒駕(通常情況下)、簡單的違規行為通常不屬於此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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