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廉價的道德口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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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於李承鵬這篇《為什麽神棍必須死》的核心邏輯,那些高喊“不要戰爭”“和平最重要”“別幹涉內政”的白蓮花們(尤其是對伊朗神棍政權),其實是在用最廉價的道德口號,間接為持續的屠殺和壓迫背書。
- “不要戰爭”=默認讓屠殺繼續進行 文章反複舉例:1994年盧旺達,聯合國高喊“國際法”“不幹涉”“程序正義”,結果呢?100天內80萬—100萬人被砍刀、強奸、活活虐殺。達萊爾將軍六次預警,全被安南團隊以“程序不允許”駁回。 那些白蓮花今天對伊朗喊“不要戰爭”,本質上和當年聯合國喊“不要越權”一模一樣:在屠殺已經發生、正在發生、還會繼續發生的時候,選擇“不作為”就是最大的共謀。 你說“不要戰爭”,那請你先回答:伊朗道德警察繼續槍殺、絞死、酸潑少女,馬赫薩·阿米尼們繼續死,全國抗議者繼續被革命衛隊屠殺,你打算怎麽辦?繼續發朋友圈祈禱“世界和平”嗎?
- “戰爭會死更多人”“會造成人道災難”——這正是文章最痛斥的偽善 李承鵬直接點破:推翻神棍後可能有混亂(如伊拉克後薩達姆時代),但長期看,人民生活會改善。反過來,讓神棍繼續統治,才是最大的人道災難。 伊朗40多年了:少女因“通奸”(其實是被強奸)被公開絞刑;內達被狙擊手爆頭;無數女性被酸液毀容;支持哈馬斯、真主黨、胡塞武裝,間接炸死烏克蘭兒童…… 白蓮花們,你們算過這40年已經死了多少人嗎?你們算過如果再讓神棍繼續40年,還會死多少人嗎? “避免戰爭死更多人”聽起來高尚,但實際上是用未來的無數屍體,去換取現在的“和平假象”。這不是善良,這是懦弱加算計。
- “那是人家內政,別幹涉”——文章最狠的一刀就在這裏 李承鵬說:神棍政權根本沒有真正的主權,隻有對人民的奴役權和控製權。 當一個政權以“神”的名義,向本國手無寸鐵的少女、學生、母親開槍、絞刑、強奸時,它已經喪失了“內政”的合法性。 就像納粹屠殺猶太人時,你不能說“這是德國內政”;就像胡圖族砍殺圖西族時,你不能說“這是盧旺達內政”。 那些喊“別幹涉”的人,其實是在幫神棍洗地:你們默許的“內政”,就是少女被絞死、母親被槍殺的“內政”。請問你們的底線在哪裏?絞死多少少女才算“幹涉”了?
- “愛與和平”“反戰是最道德的”——直接用文章結尾懟回去 李承鵬引用Bono那句:“Love is a verb, not a noun.” 愛是個動詞,不是名詞。 真正的愛和和平,不是坐在沙發上發“反戰”表情包,而是當屠殺發生時,願意采取行動去阻止它。 北約1999年繞過聯合國轟炸塞爾維亞,製止了科索沃種族清洗,後來才有了“保護責任”(R2P)原則。 如果當年也像你們一樣高喊“不要戰爭”,今天科索沃的8千多冤魂還在哭。 你們的反戰,是對受害者的二次傷害;你們所謂的“和平”,是建立在別人鮮血上的偽和平。
總結一句話: 那些高喊“不要戰爭”的白蓮花們,你們不是在追求和平,你們是在追求“我良心幹淨”的廉價自我感動。 而李承鵬的文章告訴你:當神棍以神之名行魔鬼之事時,不作為就是幫凶;真正的道德,往往需要髒手、流血、甚至戰爭去實現。 神棍不死,屠殺不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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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提供的鏈接是文學城上轉載的李承鵬最新文章:《為什麽神棍必須死》(發布於2026年3月16日)。這是一篇觀點強烈的政論文章,作者通過曆史案例和當下伊朗局勢,激烈批判以宗教名義行暴政的“神棍政權”(theocratic regimes),主張對這類政權必須采取強硬甚至武力推翻的態度,而非國際社會的被動或偽善。
文章主要內容概述
文章分為幾個部分,層層遞進:
- 盧旺達大屠殺(1994年) 詳細描述聯合國(尤其是安南時期)的無能與官僚主義:
- 加拿大將軍達萊爾多次發出“種族滅絕傳真”預警,卻被聯合國以“程序”“國際法”“不幹涉內政”為由拒絕行動。
- 屠殺爆發後,聯合國削減維和部隊,從2500人減到270人,甚至撤離。
- 結果:約80萬–100萬人(主要是圖西族)在100天內被殺,手段極端殘忍(砍刀、強奸、HIV傳播等)。
- 作者痛斥國際社會(包括美英法中俄)的冷漠與旁觀,唯達萊爾將軍抗命保護部分難民,卻陷入深深的自責與創傷(後四次自殺未遂)。 作者以此為例,證明“國際法”有時成為縱容屠殺的借口。
- 波黑斯雷布雷尼察大屠殺(1995年)與科索沃(1999年) 聯合國維和部隊再次失敗,眼睜睜看著8000多名波斯尼亞穆斯林男子被殺。 對比之下,北約繞過聯合國直接轟炸塞爾維亞,製止了米洛舍維奇的種族清洗,並促成後來“保護責任”(R2P)原則的誕生。 作者認為:當屠殺發生時,“不作為即是共謀”,必要時可超越嚴格的國際法框架進行幹預。
- 當代伊朗“神棍政權” 文章重點轉向伊朗伊斯蘭共和國,指責其以“真主”名義實施極端暴政:
- 處決被強奸的少女(如16歲的阿特菲,因“通奸”被絞死)。
- 2009年綠色運動中射殺少女內達。
- 2022年道德警察虐殺馬赫薩·阿米尼,引發全國抗議,後續槍殺、酷刑無數。
- 酸液攻擊女性、公開處決、支持真主黨、哈馬斯、胡塞武裝等代理人戰爭(甚至炸死烏克蘭兒童)。 作者認為:世俗獨裁者(如薩達姆)雖惡,但宗教獨裁者更可怕——因為他們聲稱“代表神”,讓反抗變成“褻瀆神”,道德上更難挑戰。
- 核心論點
- 神棍政權沒有真正的主權,隻有對人民的奴役權和控製權。
- 推翻向本國人民開槍的神棍,不是“幹涉內政”,而是保護全人類人權。
- 引用U2主唱Bono的話:“愛是個動詞,不是名詞。”(Love is a verb, not a noun.)呼籲行動而非空談。
- 承認推翻後可能出現混亂(如伊拉克後薩達姆時代),但長期看,人民生活會改善。
- 批評某些聲音(如胡錫進式論調)反對幹預,認為那是偽善或懦弱。
- 結語:神棍必須死,因為他們以神之名行魔鬼之事。
文章語氣激烈、情緒飽滿,充滿文學性描寫(如盧旺達雨季與屠殺的反差),帶有強烈的反神權、反極權色彩。李承鵬一貫的風格:直白、犀利、不避諱政治不正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