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識是聯邦選舉的選票造假都是重罪。FBI/DOJ都是吃幹飯的,全靠幾個公民成天發帖子揭發?
可以查查https://electionfraud.heritage.org/search, 看看曆年有多少被真正定罪的選舉舞弊。
在美國,涉及聯邦選舉的選票造假、欺詐或操縱行為屬於聯邦重罪。根據美國法典(如18 U.S.C. § 241, 242,
597),篡改、偽造選票或非法投票可能導致高額罰款和長期監禁。即使是涉及特定州的“種票”舞弊,若影響聯邦大選,也受到聯邦法律的嚴格監管。
以下是關於美國選票造假的相關細節:
- 法律定義:在聯邦選舉中,故意投下非法選票、虛假登記、賄賂選民或偽造選票均構成聯邦犯罪。
- 後果:相關罪行通常被視為重罪(Felony),定罪後可判處多年監禁和巨額罰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