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證被定義為“替代護照的證件”。中國通過簽發旅行證,既承認了孩子的中國國籍(滿足血緣認定原則),又避開了簽發“護照”這一正式證件所帶來的“承認雙重國籍”的法律衝突。這種證件在國際上不具備護照的完整排他性功能,主要用於回國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