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前用 IEEPA 確實很‘任性’,也容易被告。但現在高院逼著他回到 122 和 301 的框架下,這意味著他以後征收的每一分錢關稅都有了國會法條的‘金鍾罩’。隻要他走完了那套調查流程,你就再也沒法在法院告贏他。 這不是贏不起來,這是‘以退為進’,把原本有法律瑕疵的關稅,變成了堅不可摧的法定稅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