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於已經‘結案’的千萬級 entries,美國政府根本沒有法律義務主動退款。
即使高院判定 IEEPA 授權無效,退稅也絕不是“一鍵到賬”
1750億這個數字看起來很嚇人,但它隻是‘賬麵應退’,不是‘實撥資金’。根據美國海關規定,關稅退還必須滿足一個前提:企業必須在貨物清關(Liquidation)後的 180 天內提交正式抗議(Protest)。
絕大多數中小企業根本沒有這種法律意識或財力去走這個流程。對於已經‘結案’的千萬級 entries,美國政府根本沒有法律義務主動退款。法盲才覺得高院判了政府就會乖乖送支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