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看到有成文的這個規定,下麵是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的解釋,說明隻要是國外出生的,出生時有中國國籍,成年後仍可保留
《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短期出國的公民在國外發生護照遺失、被盜或者損毀不能使用等情形,應當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領館或者外交部委托的其他駐外機構申請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
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是代替護照使用的國際旅行證件,由中國駐外國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及其他外交部授權的駐外機關在以下情形頒發[7]:
- 若中國公民因護照丟失、被盜、損壞或過期,並急需返回國內;
- 在緊急情況下無法及時辦理護照的中國公民;
- 需要赴內地但未持有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的中國籍港澳居民;
- 需要赴大陸但未持有台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的中國籍台灣居民;
- “國籍衝突”人士,如因出生地或第三國國籍法,在出生後立即獲得他國國籍,但依中國國籍法仍具有中國國籍的未成年人[8]和成年人[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