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是有模糊空間的,天青說的也有道理。

來源: 2026-02-11 11:48:26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 法理邏輯《國籍法》第八條規定,批準加入中國國籍的,不得再保留外國國籍
  • 不承認原則:在實務中,中國政府可以通過“不承認”其外國國籍的方式來解決法律衝突。即在中國境內,政府視其為純粹的中國公民,不承認其美國護照的法律效力,但這並不強製要求其必須在美方係統內完成棄籍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