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科學角度看選民身份證明法
--- 當“防鯊魚法”被用在選舉上
一、推動選民身份證明法的真實動機是什麽?
支持嚴格選民身份證明(Voter ID)的常見理由是”為了防止選舉舞弊“。 聽起來很合理,但問題是:我們真的麵對一個嚴重的舞弊問題嗎?
先看數據:在美國,選民身份證明法唯一能防止的舞弊類型是冒充他人、親自到投票站投票(in-person voter impersonation). 那麽這種舞弊有多少? 多項州級與聯邦調查顯示: 發生率約為 0.0003% ~ 0.002%
在數億張選票中,幾十年隻發現個位數案例。 從未有一次全國性或州級選舉被證明因這種舞弊而改變結果。 與此同時,沒有合規身份證件的美國公民有多少?
約 7%–11% 的成年人
約 2000–2600 萬人
在低收入人群、老年人、少數族裔中比例更高
說白了, 為了防止“幾乎不存在的問題”,對“數千萬合法選民”提高門檻。
這就好像為了防止鯊魚襲擊,政府立法要求所有去海邊的人必須戴電子驅鯊器。
鯊魚襲擊:一年個位數
戴驅鯊器的人:幾億
實際效果:≈ 0
二、關於“移民犯罪率更高”的說法
我們再來看另一個經常一起出現的論點:“移民(尤其是非法移民)更容易犯罪“。
這個說法的問題,已經不是“爭議”,而是事實層麵上站不住腳。大量研究顯示:移民(包括無證移民)的暴力犯罪率低於本土出生人群。 原因非常簡單,也非常符合直覺:一旦犯罪,後果是驅逐出境,成本極高,理性人會極度謹慎。對很多移民來說,守法幾乎是一種共識, 不是因為更高尚,而是因為惹不起官司。
三、這些論點的共同點:低概率恐懼,驅動高成本管控
無論是“選民身份證明是為了防止舞弊”,還是“移民更容易犯罪”,這兩類說法表麵上針對的是不同問題,但在推理方式上高度一致。它們遵循的是同一套邏輯模板:
1。 聚焦一個極低概率的風險
2。 將其描述為係統性、不可承受的威脅
3。 回避人群層麵的統計事實
4。 以“哪怕萬一”為理由,主張對所有人預防性收緊規則
5。 由大量無辜者承擔成本,而收益幾乎不可驗證
這種推理方式,在政治語境中常被包裝為“謹慎”“負責任”,但一旦放回現實生活,荒謬性立刻顯現。
如果在醫療領域,一位醫生這樣說:“這種疾病發生率隻有百萬分之一,但我們不能冒任何風險,所有病人都得接受那種既貴、副作用又大的預防性治療”. 這位醫生不會被稱為負責,而是會被立刻停職調查。
如果在公司裏,有人主張:‘為了防止員工亂用紙張,以後領張A4紙都得先錄指紋、刷臉,再順便驗個DNA,最後還得找三個VP簽字確認', 這種人絕不會被任命為‘成本控製專家’,HR隻會帶他去會議室,然後溫柔地遞給他一張不用錄指紋的離職協議.
因為在任何嚴肅的專業領域,都有一個基本共識:不能用極低概率的風險,去合理化對絕大多數無辜者造成的係統性傷害。
真正的風險管理,講究的是比例原則——風險有多大,措施才應有多重;副作用有多強,證據門檻就必須有多高。
四、真正有效的選舉保護方式
一個成熟社會,不靠“堵門”,而靠流程設計。真正有效的方法包括:
選民登記核查(而不是投票現場臨時攔人)
臨時 / 事後核驗選票(provisional ballot)
簽名比對與交叉數據庫校驗
隨機審計、公開透明
明確而嚴厲的舞弊刑責
這些方法的共同特點是:針對真實風險, 事後核查,不是事前排除, 不會把無辜選民擋在門外。
一句話總結:選舉係統應該容錯“幾個壞人混進來”,但不能容忍“成千上萬好人被擋在外麵”。
五、民主不是“防盜係統”,而是“參與係統”
民主不是銀行金庫,它不是靠“越難進越安全”。民主更像一個公共操作係統:
參與越多 → 合法性越強
排除越多 → 信任越弱
真正強大的民主,目標應該是:鼓勵更多人參與,而不是製造恐懼讓人退出。
如果一個製度“防住了想象中的壞人,卻趕走了真實存在的好人”,那它防的不是風險,而是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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