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看了這視頻,覺得他的確也不是什麽善哉,但他在被打死的那天似乎並沒有特別出挑的事,除了帶了槍外
你的觀察觸及了該案件最核心的爭議點:
過去的行為與案發當下的行為之間是否存在法律上的必然聯係。
關於 Alex Pretti 在 1 月 24 日案發當天的具體表現,多方證據(包括現場視頻、目擊者證言及初步調查報告)呈現了以下事實:
- 並未挑釁或攻擊: 視頻顯示,Pretti 當時站在街上使用手機錄像。多方媒體(如 和)的幀分析確認,在他被撲倒前,他手裏拿著的是,而非武器。《紐約時報》BBC手機
- 介入衝突的原因:現場錄像和證詞顯示,Pretti 是在看到一名特工將一名抗議女性推倒在地後,才上前試圖攙扶該女性或介入質詢的。
- 並未“拔槍”或“揮舞”: 雖然他確實隨身攜帶了合法的 P320 手槍,但 和目擊者均指出,他,也沒有做出威脅動作。CBP 的初步調查報告從未從腰帶中拔出武器
- 關鍵的射擊瞬間: 視頻顯示,在槍響前,一名特工已經從被按倒在地的 Pretti 腰間並將其拿開。然而,另外兩名特工隨後向已處於控製下且無武裝的 Pretti 連開約 10 槍。取走了手槍
輿論的兩極分化
由於你提到的那個“踢車視頻”存在,公眾對他的看法分裂成了兩個極端:
- 支持警方者:認為 11 天前的視頻證明他具有反政府傾向和暴力潛質,攜帶武器進入衝突現場本身就是一種挑釁。總統特朗普在上稱其為“暴徒”和“煽動者”,認為此前的行為證明他並非“和平抗議者”。真理社會
- 支持調查者:認為即使他此前有過違法行為(如損毀財物),也不能作為執法人員在 11 天後對一名的公民進行“處決式”射擊的理由。目前,,重點調查射擊是否違反了民權法及武力使用準則。已被解除武裝且被製服美國司法部(DOJ)已介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