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主黨在推動各種措施來限製億萬富翁在政治上的影響力。
《公司權力重置:讓聯合公民案不再重要》中文概要
這篇文章的核心論點是,要限製企業和“黑錢”對美國政治的影響,州政府擁有一個尚未充分利用的巨大權力,可以繞過最高法院在2010年*《聯合公民案》*中的判決。
核心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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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公民案》的局限性: 盡管最高法院裁定政府不能管製公司獨立選舉支出的**“權利”,但它從未定義“公司是什麽”**,因為這屬於州政府的權力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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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是州法的產物: 在美國法律中,公司是**“法律的產物,而非自然的產物”**。它們不具備天賦權利,而是州政府通過特許狀賦予它們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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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政府的“保留權力”(Reserved Powers): 各州保留了隨時修改或撤銷授予其公司的任何權力的主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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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力”與“權利”的區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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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擁有固有的權力和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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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隻有州政府授予的權力。如果州政府選擇不授予公司在政治中花費的權力,那麽公司也就不存在行使這一權利的基礎,這使得*《聯合公民案》*的裁決變得不相關(irreleva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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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出的法律策略:“公司權力重置”(Corporate Power Reset)
該報告提出了一個具體可行的立法模型,供各州采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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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麵撤銷和重新授予權力: 州議會或公民投票倡議可以修改州公司法,撤銷先前授予的所有公司權力,然後重新授予一套新的、有限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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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確排除政治支出權力: 新的法律將不授予公司(包括營利性和“黑錢”非營利組織)在候選人選舉或投票議題上進行支出的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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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州外公司同樣有效: 州法中關於“外國公司”(在其他州注冊的公司)的條款意味著,在一個州內不被允許的活動,對所有在該州運營的公司(無論其注冊地在哪裏)都是禁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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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機製: “越權原則”(Ultra Vires doctrine) 將被啟用。如果公司未經授權在政治中支出,其行為將被視為越權且無效,可能導致董事、高管被追責,甚至公司特許狀被吊銷。
? 政治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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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指出,無論黨派如何,絕大多數美國人都支持限製公司和“黑錢”在政治中的影響,這為州政府采取行動提供了強大的政治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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