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3條:規定安全理事會可以在適當情況下采取行動,防止敵國再次侵略,無需安理會授權。 第117條:允許對敵國采取強製行動,以防止其再次侵略。 這些條款的目的是為了維護國際和平與安全,防止法西斯國家的複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