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負擔禁止入境早就列入移民法了,但是以前結論是由領事館指定的醫院/醫生做,現在改由無醫學背景和相關知識者來做是否適當。

來源: 2025-11-14 07:58:01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