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省新法案出台:房東收回房屋自用不再需要向租客支付補償

來源: 2025-11-07 11:40:2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安省新法案出台:房東收回房屋自用不再需要向租客支付補償

福特政府近日提交一項綜合法案,擬對從綠色屋頂到房東與租客糾紛、駕駛執照等多項法律與條例進行修改。這項名為《加快建設、對抗延誤法案》(Fighting Delays in Building Faster Act)的提案,涉及超過40項不同法規的修改。其中房東收回房屋自用且提前至少120天發出通知就不再需要向租客支付補償等引人注目。

 
圖源:51記者拍攝

房東與租客糾紛的變更

法案擬在房東與租客爭議處理方麵作出多項調整:

租客須提前通知問題:

租客將被要求提前告知他們在聽證會上計劃提出的議題,且不得臨時增加新的議題。省府稱此舉旨在避免因雙方未準備充分而導致的聽證延期。

自用房產免補償條款:

如果房東打算收回房屋自用,且提前至少120天發出通知,將不再需要向租客支付補償。若提前期少於120天,則仍需支付一個月租金或提供同等住房作為補償。

縮短驅逐寬限期:

未繳租金後發出驅逐通知的寬限期將由14天縮短為7天。

縮短複審期限:

對最終裁決提出複審的時間將從30天縮短至1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