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為什麽需要盟友?美國與中國打貿易戰科技站,必須有盟友,因為美國已經不可能全產業鏈了。
公司子公司安世半導體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世半導體”)以及安世半導體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安世半導體控股”)(以下合稱“安世”)收到荷蘭經濟事務與氣候政策部下達的部長令(Order)和阿姆斯特丹上訴法院企業法庭(以下簡稱“企業法庭”)的裁決,具體情況如下:
1、荷蘭時間 2025 年 9 月 30 日,荷蘭經濟事務與氣候政策部對安世下達部長令(Order),要求安世及其下屬所有子公司、分公司、辦事處等全球30 個主體對其資產、知識產權、業務及人員等不得進行任何調整,有效期為一年。
2、荷蘭時間 2025 年 10 月 1 日,安世半導體控股以及安世半導體(荷蘭注冊主體)法定董事兼首席法務官 Ruben Lichtenberg(CLO,荷蘭籍)在獲得其他兩位高管,即首席財務官 Stefan Tilger(CFO,德國籍)以及首席運營官AchimKempe(COO,德國籍)的支持下,代表安世半導體以及安世半導體控股向企業法庭提交了啟動對公司調查與采取臨時措施的緊急請求。同日,企業法庭在未庭審的情況下直接即時生效了幾項緊急措施,包括暫停張學政擔任安世半導體控股公司執行董事及安世半導體公司非執行董事職務,暫停執行安世半導體董事會規則第3條之效力(即作為 CEO 的職務和職權)以及自當日起,將裕成控股有限公司(公司注冊於中國香港的全資子公司,係安世半導體控股的唯一股東,以下簡稱“裕成控股”)持有的安世半導體控股的股份以管理權形式托管給獨立第三方管理,上述措施持續至 2025 年 10 月 6 日口頭聽證後對即時措施申請作出裁決為止。
3、荷蘭時間 2025 年 10 月 6 日下午,企業法庭安排開庭,並於荷蘭時間2025年 10 月 7 日下午裁決,以下主要事項作為臨時緊急救濟,自緊急措施的裁決生效之日(即 2025 年 10 月 7 日)起至本案調查完成最終判決或者以其他方式結束:
(1) 暫停張學政在安世半導體控股的非執行董事和安世半導體的執行董事職務;
(2) 任命一位獨立於安世的企業法庭指派的外籍人士擔任安世半導體控股及安世半導體的非執行董事,擁有決定性投票權;同時裁定,該董事有權獨立代表安世半導體控股及安世半導體;
(3) 將安世半導體的所有股份(減去一股)出於管理目的托管給稍後指定並公布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