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沒說誰一定犯了法,我們在討論這種言論是不是言論自由的範疇,我已經證明了這不是言論自由的範疇,這就夠了。你邏輯真差

來源: 2025-10-07 08:21:49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