刺殺他的槍手,究竟是左是右,我覺得隻有思想的懶漢才會去糾結。槍手擁槍,這也恰是柯所鼓勵的;槍手秉持公民有權力用槍除惡這樣一個信念,並且不忌憚使用這個權力,這也恰恰是柯所倡導的。他殺人的動機必定另有所寄。
當然,危險之處在於,槍手用自己扭曲的“善惡”觀來決定怎麽使用手中的槍,如果法律能夠適度控槍,避免或者減少這種擅斷殺人,減少狂人殺人,那該多好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