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以國安為理由應該不需要修法。但當事人不服也可以上訴法院的。舉證證明此人是恐怖分子的責任在政府

來源: 2025-09-14 19:43:5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