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普政府給哈佛校長的信中所有的要求合理合法詳細,本來哈佛可以迷途知返的

來源: 2025-04-16 17:34:32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 治理和領導層改革。到2025年8月,哈佛大學必須進行有意義的治理改革和重組,以實現與本信函一致的重大變革,包括:建立清晰的權力和問責製;賦予終身教授和高級領導層權力,並在終身教授和高級領導層中,隻賦予那些最致力於大學學術使命並致力於本信函所述變革的人權力;削弱學生和非終身教職員工的權力;

● 擇優聘用改革。到2025年8月,大學必須采用並實施擇優錄取政策,並在其對教職員工和領導層的招聘、晉升、薪酬及相關實踐中,停止所有基於種族、膚色、宗教、性別或國籍的偏好。

所有現有和未來的教職員工都應接受剽竊審查,並始終如一地執行哈佛大學的剽竊政策。所有招聘及相關數據都應與聯邦政府共享,並在改革實施期間接受聯邦政府的全麵審計,改革實施期間至少應持續到2028年底。

● 擇優錄取改革。到2025年8月,大學必須采用並實施擇優錄取政策,並在其本科課程、每個研究生課程、每個專業學院和其他課程中,停止所有基於種族、膚色、國籍或其替代因素的偏好。所有招生數據都應與聯邦政府共享,並接受聯邦政府的全麵審計——在改革實??施期間(至少持續到2028年底),

● 國際招生改革。到2025年8月,哈佛大學必須改革其國際學生的招募、篩選和錄取製度,以防止招收那些對美國憲法和《獨立宣言》所載的美國價值觀和製度懷有敵意的學生,包括支持恐怖主義或反猶太主義的學生。任何違反行為準則的外國學生,包括持有簽證和綠卡的學生,哈佛大學將立即向包括國土安全部和國務院在內的聯邦當局報告。

● 招生和招聘中的觀點多元化。到2025年8月,大學應委托一家外部機構,該機構應令聯邦政府對其能力和誠意感到滿意,對學生、教職員工和領導層進行觀點多樣性審計,以確保每個院係、領域或教學單位都具備各自的觀點多樣性。審計應不遲於2025年夏季開始,並應視情況逐個院係、領域或教學單位進行。外部機構的報告應不遲於2025年底提交給大學領導層和聯邦政府。哈佛大學必須在招生和聘用過程中廢除所有充當意識形態試金石的標準、偏好和做法,無論是強製性的還是可選的。每個被發現缺乏觀點多樣性的院係或領域都必須進行改革,在該院係或領域內聘用足夠數量的新教師,以提供觀點多樣性;每一個被發現缺乏觀點多樣性的教學單位都必須進行改革,招收足夠數量的學生,以提供觀點多樣性。

● 改革存在嚴重反猶太主義或其他偏見記錄的項目。....

● 停止多元化、公平和包容性 (DEI) 項目、辦公室、委員會、職位和倡議,無論其名稱如何,並停止所有基於 DEI 的政策,包括基於 DEI 的紀律處分或言論控製政策,無論其名稱如何;向聯邦政府證明其已完成的改革令聯邦政府滿意;並通過結構和人事變動向聯邦政府證明這些改革持久有效。到2025年8月,大學必須向政府提交一份經準確認證的報告,確認這些改革。


● 學生紀律改革與問責。哈佛大學必須立即改革其學生紀律政策和程序,以便迅速透明地執行現有的紀律政策,並保持一致性和公正性,避免基於身份或意識形態的雙重標準。如果這些政策不足以防止學術研究、課堂學習和教學或其他正常校園生活的中斷,哈佛大學必須製定並實施足以防止這些中斷的紀律政策。這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o 哈佛大學的紀律處分必須包括立即幹預和製止擾亂或下台行為,包括在必要時由哈佛警察介入以製止擾亂或下台行為;嚴格執行並恢複校園內現有的時間、地點和禮儀規則,包括命令哈佛警察在必要時製止違反時間、地點和禮儀規則的事件;設立一個由哈佛校長或其他頂點項目官員負責的機構負責紀律處分程序;以及撤銷或改革拖延和阻礙執法的機構和做法,包括相關的行政委員會和FAS教職工委員會。
o 哈佛大學必須製定一項關於學生團體或俱樂部的新政策,禁止承認、資助或為任何支持或鼓勵犯罪活動、非法暴力或非法騷擾的學生團體或俱樂部提供住宿;禁止邀請經常違反校園規則的非學生進入校園;或禁止為已被禁止進入校園的學生俱樂部充當幌子。違反這些政策的已獲認可和未獲認可的學生團體的領導者或組織者必須承擔學生紀律責任,並不得擔任其他已獲認可的學生組織的官員。未來,學生團體或俱樂部的資助決定必須完全由大學教職員工組成,並由該團隊對大學高層領導負責。特別是,哈佛大學必須停止支持和認可自2023年10月7日以來參與反猶太活動的學生團體或俱樂部,包括哈佛巴勒斯坦團結委員會、哈佛大學畢業生巴勒斯坦學生組織、法學院學生巴勒斯坦組織、巴勒斯坦正義學生組織和全國律師協會,並對這些學生組織的官員和活躍成員進行紀律處分,取消其資格。

o 哈佛大學必須實施全麵的口罩禁令,對違規行為立即處以至少停學的嚴厲處罰。

o 哈佛大學必須調查並執行有意義的紀律處分,對2023-2024學年和2024-2025學年期間發生的所有違規行為進行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