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可以拒絕執行最高院的判決
這是有先例的。 比如 1830S Cherokee 部落向最高法院訴餃子牙州對他們這個部落的非法騷牢, 最高院判餃子牙州違憲命其停止對Cherokee保留地印第安人的幹涉。 可是最高法院沒有軍隊來執行, 隻有總統手上有軍隊來執行, 可當時的總統JACKSON 暗地慫恿餃子牙繼續對印第安人騷撈, 根本不來執行最高院的判決。
可見, 這三權分立不牢靠, 關鍵還是“槍杆子裏出政權”才是真理!
現在最高院命川普馬斯克不能這樣那樣的, 關鍵還是取決美軍: 如美軍效忠總統, 川馬可以無視最高院的判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