貢獻就真的那麽大?那怎麽那麽多把公司搞垮的 CEO,公司垮了照樣拿那麽多收入。比如 08 年引起金融危機的那個房第美,美國都差點搞死了,但照樣給 CEO 一億多工資,因為合同規定的。這些合理嗎?到底是這些對國家對損失大,還是這些個幾十萬幾百萬的不合理的開銷的損失和危害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