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機構預算都是國會通過的,我不反對減少開支,但是我反對視法律為無物,用造謠惑眾群眾運動去關閉聯邦政府部門和項目。

行不行的新財年做預算review,國會通過,現在國會不是共和黨占多數嗎。為什麽還要繞開法律用群眾運動,這根本就是亂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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