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令案的幾個事實, 怕是和大家想的不同
1. 很多網友認為公安破案不利, 或受到幹擾, 不敢破案。 但據貝誌誠采訪錄, 公安還是下了功夫的。 並且放長線, 釣大魚, 采取竊聽等極端手段。 並且, 孫相當長時間內並沒解除嫌疑, 畢業時因為嫌疑人身份, 連畢業證都拿不到。 各國使館也不給她簽證。 當然後來, 嫌疑人身份事實上解除了
2. 她在清華的前男友對她詆毀不少, 但他一句話還是能說明問題的。 說是當初被北京公安問詢8個小時回來一起去食堂吃飯, 孫說被朱令“害死了”。 想想看, 什麽情況會對受害者朱令如此憤恨? 如果孫是凶手, 要麽僥幸, 要麽惶恐, 會很低調的, 一般不會憤怒。 隻有當無辜受牽連, 畢業出國都受影響時, 才會如此憤怒。
本人一孔之見, 別當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