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例子就是舉證責任。按照通常的法律原則,應該是誰主張誰舉證。比如說一個患者要想告醫生malpractice ,正常情況下患者應該提供證據,但是絕大多數患者無法完全了解醫生工作過程以及技術細節,幾乎無法提出這方麵的證據。因此在美國的司法中,把舉證責任轉到了被告一方。這也是美國患者能夠打贏這類官司的關鍵。
反觀中國,患者基本上是任人宰割,和醫院打官司幾乎沒有勝訴的可能。沒有了法律途徑,那就隻能靠患者或家屬自己去鬧了。在這種情況下,加強鎮壓患者(或家屬)是錯誤的方法。
一個例子就是舉證責任。按照通常的法律原則,應該是誰主張誰舉證。比如說一個患者要想告醫生malpractice ,正常情況下患者應該提供證據,但是絕大多數患者無法完全了解醫生工作過程以及技術細節,幾乎無法提出這方麵的證據。因此在美國的司法中,把舉證責任轉到了被告一方。這也是美國患者能夠打贏這類官司的關鍵。
反觀中國,患者基本上是任人宰割,和醫院打官司幾乎沒有勝訴的可能。沒有了法律途徑,那就隻能靠患者或家屬自己去鬧了。在這種情況下,加強鎮壓患者(或家屬)是錯誤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