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很多地方邏輯混亂

來源: 2019-11-19 18:01:37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比如警察暴力,如果抗議一直采取和理非,警察沒有必要使用"暴力"。但當示威者打砸燒,破壞公物,屬於犯法行為,警察隻是做他們的本分工作。既然這些人犯了法,當然要依法處置。 再說港府確實妥協了,撤銷了送中法,是抗議者堅持五大述求,不肯做任何妥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