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栽贓陷害或以家人的生命相威脅,是常見的讓人閉嘴的方法。以子彈毀滅生命是用暴力剝奪一個人的生存權。鏈接在內
來源:
Shubin
於
2025-09-23 17:45: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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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確認,人人都有天賦的生存權,此種權利應受到法律保障,任何人的生命不得被無理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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