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中國”(一)
確認歐美文明“複製中國”-五位外國女教授的研究
-諸玄識 2019-05-27
前 言
筆者於2017年出書《虛構的西方文明史——古今西方“複製中國”》和又於2019年3月在北京外國語大學講座《現代西方是華夏的子文明》,引起頗大反響,讚同與非議兼半。總的來講,華人知識界早已淪為西方殖民文化的重災區(它在大陸割裂傳統認同,在港台割裂中華認同),所以亟需一個思想啟蒙的過程。
近來歐美國家,在西方中心論走進死胡同之際,不少學者驀然回首,查清和揭示“西學中源”的真相。相關論述或書籍越來越多,我們在此推薦幾部,希望有助於大家了解國外學術動態。
曆史背景
西方文明何時開始的?並非古代,而是在1700年左右,其前提的“神的社會”轉型為“人的社會”,此乃中國文化引導啟蒙運動之所為。
再者,西方文明的必要條件之一是文字。西方文字不是“古已有之”嗎?18世紀英國的文學泰鬥、第一部正規英語詞典的編纂者塞繆爾·約翰遜(Samuel Johnson, 1709—1784年)指出:
擬聲(表音)不是文字的起源。然而……擬聲或表音詞語通常是有意識的造字的結果,但這不是最早的語言現象,而是最近的事,……如此特征純粹是文明的產物……。把語言從語言神學領域拯救出來,是現代科學的最高成就之一。
如何理解這段話?
第一,西方表音文字並不是古代就有,而是最近造字的結果(賦予發音特定的意思)。
第二,西方表音文字是文明的產物,確切的說,文字與文明相輔相成。而文明則是由啟蒙運動所帶來的。
第三,在18世紀以前,西方的語言文字是由宗教主導的,不能正確表達“人與自然”;因而,它與文明、發展和科學皆格格不入。
由於口音在時空中是恒變的,毫無穩定性的“表音”不能自我生成;除非幸遇“助緣”——依靠印刷術鎖定和規範發音符號(字母),這在西方是15世紀左右的事。然而,除了被一些神職人員用它杜撰“古代手稿”之外,如此文字因其語音和語義均不一致,隻能造成普遍誤解,加劇宗教戰爭,而絲毫不勝任於世俗文明。後者要求文字——即使是表音文字——具有像漢字那樣的“表意內涵”。
現代西方的表音文字是寄生於“漢字表意”的(借取含義、借鑒定義)。1755年問世的《約翰遜英語詞典》正是“解碼漢字”與“漢語思維”的結果。
文明(文學、文化)的另一個必要條件是審美。這是“中國風 ”及其所開啟的浪漫主義運動的產物。德國漢學家卜鬆山(Karl-Heinz Pohl)說,文學(literature)的“美文”特質是18世紀的發明,而之前則不具有審美性。
美國哲學家洛夫喬伊著《浪漫主義的中國起源》。伏爾泰說:“遠東是所有藝術的搖籃,西方從那裏獲得一切。”
實際上,所有的18世紀以前的西方“古典、經典”作品,都是被用這種“中西合璧”的文字與審美改造或偽造的。
至於“文藝複興”,原本隻是處於的絲綢之路西端的意大利,在14—16世紀首次出現亞歐交流的高潮;加上四大發明與東學西漸使其神職人員杜撰“古代手稿”成為可能。但到19世紀,西方中心論則命名和定性“文藝複興”,篡改了這件事的性質,尤其是挪用“中國風”及浪漫主義運動的成果,而充實之。英國著名學者、兼任牛津與劍橋兩所大學教授的劉易斯(Clive Staples Lewis, 1898—1963年),“輕蔑和嘲笑‘文藝複興’這個詞”。他宣稱:“我已經成功地證明了這一點,即人們普遍認為的‘文藝複興’,實際上從未存在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