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的美國憲法草案,大法官既不是總統提名,也不是司法界推舉。

來源: 2024-11-05 15:56:04 [博客] [舊帖] [給我悄悄話] 本文已被閱讀:

大法官由參議院指定,而不是由總統提名。大法官不是總統的下級。大法官不一定來自法官,可以是任何合格人選,美國曆史上就有大法官以前不是法官的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