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例子,感覺川普講話還是有分寸的,而賀就越界。就是關於最高法院的羅伊案問題。
川普會說我們做了自己能做的,六位大法官也做了能做的、正確的事兒。他無論怎麽想,也不會說“我提名了三個大法官”,他們幫助通過了這個法律。
而賀就直接說川普提名的大法官什麽什麽的。
川普無論如何還是尊重大法官的獨立性。而賀就直接表示大法官都是被提名人左右的,這是對大法官的不尊重,也是對法律體係的不理解。
川普會說我們做了自己能做的,六位大法官也做了能做的、正確的事兒。他無論怎麽想,也不會說“我提名了三個大法官”,他們幫助通過了這個法律。
而賀就直接說川普提名的大法官什麽什麽的。
川普無論如何還是尊重大法官的獨立性。而賀就直接表示大法官都是被提名人左右的,這是對大法官的不尊重,也是對法律體係的不理解。